关于发布河北省国家、联盟(省)集采到期接续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2-19 15:56:09 点击率:43
冀医采函〔2024〕15号
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要求,为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我省开展国家、联盟(省)到期接续药品集中采购。现发布《河北省国家、联盟(省)集采到期接续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文件编号:HBYPJC-2024-04)》,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
特别提醒的是,本次填报价格时企业需提供加盖带电子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关联关系声明》附件,各企业需提早准备,同项目内不同企业不允许委托同一人员报价,系统以身份证号码自动识别。
附件1《河北省国家、联盟(省)集采到期接续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文件编号:HBYPJC-2024-04)》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