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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1-8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药品信息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3-19 16:37:11    点击率:72    


各有关药品企业:

按照本市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就本市开展第1-8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以下简称“第1-8批接续采购”)中选药品信息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药品范围

属于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第1-8批接续采购供应清单,且承担本市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的中选药品原则上均应申报挂网(附件),鼓励其他第1-8批接续采购中选药品申报挂网。

二、申报方式

属于申报范围且尚未在本市完成挂网的药品,相关中选企业登录本市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模块在“申报管理”中按绿色通道挂网流程完成产品申报。

三、申报时间

相关中选企业应于2026年3月22日前完成产品绿色通道挂网申报操作。

四、其他

招采子系统基础数据库中属于第1-8批接续采购范围且已通过一致性评价(或视同通过)的非中选产品,若仍未变更标记的,请企业及时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变更管理”选择“药品标识变更”进行相应信息变更操作,该标记结果将作为药品挂网价格管理的重要依据。

后续工作安排请关注通知公告。


项目期间业务咨询电话:010-55528867/010-55528869

项目期间平台操作电话:010-50891616

附件:承担本市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的中选药品清单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8日



(涉及附件请到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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