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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确认全国最低省级有效药品挂网价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19 16:32:04    点击率:63    


相关医药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2026年深化医药价格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139号)要求,为消除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规范药品网采行为,现就确认挂网价格一览表相应药品价格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价范围

目前我省挂网、同医保码“一览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有效挂网价”低于我省限价的药品。

二、确价时间及流程

请相关企业于2026年3月18日至24日登录药品集中招标系统“药品一览表价格确认—一览表价格确认”查询、确认价格并上传相关材料。

三、确价标准及要求

    本轮将同医保码药品除安徽挂网价外的“全国最低有效省(自治区、直辖市)挂网价”低于我省限价的药价统一纳入“一览表价格”供相关企业确认。请相关企业务必在确价时限内完成价格确认工作、上传《相关药品挂网价整改承诺书》。

四、有关要求

(一)企业确认的“一览表价格”后期纳入相应药品限价体系,与安徽省原省级限价比较后取低值作为该药品最新的安徽限价。

(二)对于不同意确价的药品,企业须一并上传《相关药品挂网价整改承诺书》及证明材料,包括情况说明、价格来源省份官网截图、公告等证明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对于逾期不确价药品,其“一览表价格”自动纳入该药品限价体系。

(四)对于同一药品连续两次相同限价均不同意确价的,予以禁用。

(五)企业申报行为纳入医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范围。

 

              相关药品挂网价整改承诺书.doc

 

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6年3月18日    

(涉及附件请到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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