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13 16:36:24 点击率:158
(一)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属于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同品种药品,企业自主申报联动降价,原则上不高于现行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格。
1.企业申报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药品,但包装数量不同的,应按照差比规则计算后申报。
2.企业申报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按照联动全国最低中标(挂网)价格后的规格作为代表品,进行差比后申报价格。如吉林省现行交易药品有多个规格的,按照差比后最低价格的规格作为代表品,差比后进行申报。
(二)第十一批国家集采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内的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含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同包装)且已在吉林省挂网情形但未申报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清单中选价格执行。
(三)如中选企业有未在第十一批国家集采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内的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含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但已在吉林省挂网情形的,按照差比价规则进行参比计算,取低值作为已挂网药品的限价,该类药品不纳入集采身份标识范围。
五、其他事宜
(一)挂网采购的药品,需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不得网下采购。
(二)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与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如未申报视为放弃挂网资格。
2026年3月13日
(涉及附件请到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



